新聞資訊
NEWS一、下列信訪事項應當受理:
——對執(zhí)行國家、上級單位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企業(yè)管理規(guī)章制度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對公司負責人、工作人員或者所屬企業(yè)負責人、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失職行為的檢舉、揭發(fā);
——對公司的具體管理行為不服的申訴;
——對公司職權范圍內應予解決的合法、正當要求的申請;
——應由公司處理的其他信訪事項。
二、對下列信訪事項不予受理:
——屬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 圍的;
——對于已經(jīng)或依法可以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處理的;
——不屬于公司及所屬企業(yè)經(jīng)營管理范圍的;
——有權處理的公司所屬各級有關企業(yè)正在按規(guī)定辦理的。
三、對下列信訪事項不再受理:
——經(jīng)過辦理、復查、復核處理終結的;
——信訪人不服有權處理的單位的辦理意見,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復查、復核意見的。
四、信訪流程:信訪事項處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信訪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信訪事項的登記、擬辦,承辦部門對信訪事項的承辦與答復,復查、復核部門對信訪人不滿意的信訪事項進行復查、復核,以及信訪資料的歸檔等。
五、信訪渠道
通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qū)高迎路3號
信訪領導小組辦公室收 024-23778558
電子信箱:lny_xinfang@ceec.net.cn
投訴電話:024-23778558
來訪接待時間及地點:工作日8:30-17:00,遼寧院信訪接待室。